2007年第四届永年广府太极拳年会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永年广府古城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永年广府太极拳协会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2007年5月1-5日在永年广府太极拳武馆广场举行。
四、活动项目:
太极拳套路
器械比赛(五大流派)
推手擂台赛
“永年太极拳高峰论坛”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资格:
1、参加人员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太极拳基础。
2、参加人员需经报名单位统一组织、个人自愿参加。
3、参加活动人员出现意外伤害责任,个人自负。
(二)参加人数: 运动员1000人。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参加人员以区市县或武术协会团体会员为单位进行集体报名。即日起到4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永年广府太极拳武馆
地址:河北永年广府西关
邮编:057151 电话:0310--6620855 6625000 6871777 6630168
传真:0310--6629089 0310--6620855
联系人:孔繁新 贾志刚 13703101863
电邮:ximen0638@163.com
网址:www.chinatjc.com www.yngftj.com
2007年第四届永年广府太极拳年会拳技比赛规程
第四届永年广府太极拳年会拳技大赛是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由永年广府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永年广府太极拳协会主办,由永年县广府镇西街支部承办,由《永年太极杂志》、《永年县电视台》协办的一项活动,活动目的是为了继承发展太极拳技,弘扬太极文化,振奋民族精神,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体质,造福全人类。
一.举办单位: 永年广府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 、永年广府太极拳协会
二.承办单位:永年县广府镇西街支部
三.协办单位:《太极杂志》、《永年县电视台》、《中国功夫》杂志社
四.拳技比赛日期
2007年5月2—5日
五、地址: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西街太极文化广场(太极武馆)
六、竞赛项目:
(一)套路
1.传统拳套路:杨、武、陈、孙、吴太极拳.
2.国家规定套路:42式、24式。
3.国家规定器械套路:42式太极剑.
4.传统器械套路:太极刀、太极剑、太极十三杆(枪)
5.集体太极拳、刀、剑、杆(8-12人)
(二)太极推手
太极推手分台上推手及桩上推手擂台赛
1.男女各分三个级别
(1)女子设三个级别:55公斤以下级(含55公斤),60公斤级(55公斤以上—60公斤),60公斤以上级
(2)男子设四个级别:60公斤以下级(含60公斤),70公斤级(60公斤以上—70公斤),80公斤级(70公斤以上—80公斤),80公斤以上级
2.奖励办法:各级别男女各取前三名,金、银、铜奖
3.推手擂台赛:
(1)女子各级别取前三名,再进行推手擂台赛,以抽签形式进行,获第一名者为本届擂主,奖金500 元,擂台第二名奖300元,第三名奖200元。
(2)男子各级别取前三名,再进行推手擂台赛,以抽签形式进行,获第一名者为本届擂主,奖金500元,擂台第二名奖300元,第三名奖200元。
七、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为个单项和集体项目比赛;
2、本次比赛均采用国家体委制定竞赛规则及永年广府传统太极拳、剑、刀、杆规则;
3、太极拳推手采用单淘汰赛;
4、太极拳推手采用永年广府制定的《太极拳推手规则》,此规则正向国家武协申报向国内外实行。
5、每个地区的太极拳团体组织均可派队参加,也可以个人名义参加;
6、推手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
7、传统拳、械套路和国家规定套路,运动员人数名额限制在500人以内;
八、参赛办法:
1.世界各地的太极拳团体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每人限报三项;
2.太极拳推手比赛各代表队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不受名额限制;
3.比赛分少儿组(17周岁以下)、青年组(18—39周岁)、中年组(40—59周岁)、老年组(60周岁以上);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式太极拳、器械按组别、拳种分别录取前六名;
(二)集体项目设奖杯和荣誉证书;
十、报名报到:
1.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到2007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少儿的户口本复印件)、报名费、一寸免冠近照4张寄大会组委会,额满为止;
2.各参赛运动员或领队于2007年5月1日中午12点前报到;
3.报到地点:河北省永年县广府西街太极武馆;
十一、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指派;
十二、经费:
1.参赛运动员交报名费50元、会务费50元,每参赛一项交参赛费20元,集体项目每队每人交报名费20元;
2.参赛运动员交通、住宿费自理,免费就餐;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0—6625000
手机:(6871777 13803108080 孔繁新 )
(13703101863贾志刚)
(13603105749高立新)
传真:0310-6620855
来信及汇款请寄:河北省永年县广府镇西街学校 高建新(收) 13803200638
邮编:057151
EMAL:ximen0638@163.com
kxj651007@yahoo.com.cn
十四、本规则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